轉換經紀商:流程、成本、陷阱及稅務後果
將投資組合轉移至新經紀商:轉倉實際上如何運作、涉及什麼成本、德國及奧地利的稅務陷阱,以及如何判斷是否值得。
本頁內容11
簡短答案
經紀商轉倉猶如更改地址,而非出售。您的證券會以實物權益形式,從一間託管機構轉移至另一間,您的購入成本及持有期會隨之轉移,而在德國及瑞士,轉倉本身並不會觸發任何稅項。整個過程需時一至四星期不等,在德國,轉出一方通常毋須收費,而真正的風險其實根本不在轉倉過程本身。風險藏在三個細節之中:可能到達、也可能不到達的購入資料;留在原處的虧損池;以及——就奧地利居民而言——一項一旦缺失,就會令轉倉變成應課稅出售的通知。
將所有持倉出售,再於新經紀商重新買入,會將一項不涉及稅務的事件,轉變成一張即時稅單,涵蓋德國及奧地利所有未變現收益。這是整個主題中,最昂貴而又本可避免的錯誤。
轉倉期間實際上發生什麼事
您應該永遠在接收一方的經紀商提出申請,而不是在舊經紀商那邊。新經紀商知道自己帳戶的詳情,會核實您的身份,並將指示向上傳遞。由此開始,持倉會按ISIN逐一透過中央證券存管機構轉移——在歐洲大陸通常是Clearstream或Euroclear,在瑞士是SIX SIS,而美國經紀商之間則使用ACATS系統。
這套底層機制帶來三項後果。首先,每一行持倉均會分開轉移:一個持有二十個ISIN的投資組合,即等於二十宗操作,而如果您申請的是全面轉倉,單單一項無法轉移的持倉,就足以拖慢其餘部分。第二,持倉在轉移期間處於在途狀態,在新舊兩間經紀商均無法買賣——在美國經紀商之間通常為五至六個營業日,而涉及歐洲機構及海外次託管人時,所需時間會明顯更長。在這段期間,您須承受全部市場風險,卻無法採取任何行動。第三,證券與現金是分開轉移的:您的結餘往往不會自動一併轉移,須另行以付款方式轉移。
因此請據此規劃。不要將轉倉安排在您預期會買賣的期間進行,也不要安排在已知事件——例如某項大額單一持倉的業績公佈——即將發生之前。
轉倉涉及什麼成本
在德國,轉出的機構不得就轉倉本身收取自己的費用。聯邦最高法院早於2004年已裁定,此類收費條款無效,理由是將屬於客戶本身的財產交還,並非銀行可以收費的特別服務。只有真正的第三方成本——例如海外次託管人的收費——方可轉嫁予客戶。如果對方仍然寄來帳單,應以書面方式提出異議。
奧地利及瑞士並無相應的判例,按持倉逐項收費在當地頗為常見,有時設有上限,有時則沒有。不過,在這三個國家,轉倉費本身甚少是決定性因素;真正的關鍵,在於轉倉後您能節省的經常性成本。
| 成本項目 | 在何處產生 | 典型形式 |
|---|---|---|
| 轉出手續費 | 奧地利、瑞士,部分離岸經紀商 | 劃一收費或按持倉逐項收費 |
| 海外次託管人收費 | 任何地方均有可能出現 | 按受影響的每項持倉收取 |
| 接收經紀商手續費 | 少見,許多經紀商宣傳為免費 | 通常為零,有時附帶轉倉獎勵 |
| 強制出售無法轉移的持倉 | 零碎股份、小眾產品 | 買賣差價加佣金加稅項 |
| 脫離市場的時間 | 每次轉倉均會出現 | 難以量化,但確實存在 |
德國:30%替代稅基與虧損池
在德國境內兩間銀行之間的轉倉,關鍵問題在於購入資料。轉出銀行有責任將每項持倉的購入價格及日期,轉交予接收銀行。一旦未能做到這一點——而當持倉來自海外,或透過遺產繼承取得時,這種情況經常發生——根據§ 43a EStG所定的替代稅基便會適用:日後出售時,新銀行會將出售所得的劃一30%,視為應課稅收益。
實例說明。 假設您日後以EUR 20,000出售一批股份,而您實際購入價為EUR 18,000。真實收益為EUR 2,000,應繳稅款為EUR 527.50。如果銀行不知道您的成本,便會假設收益為EUR 20,000的30%,即EUR 6,000,並預扣EUR 1,582.50稅款。您因而多繳了EUR 1,055。這筆錢並非白白損失——只要備有購入憑證,您便可透過Anlage KAP申報表取回——但您等同向稅務機關提供了一筆免息貸款,而且需要出示可能長達十年或二十年之久的文件。
德國第二個問題是虧損池。未用盡的虧損會留在舊機構,不會隨之轉移。若要在新經紀商或在報稅時運用這些虧損,您必須向舊銀行索取虧損證明,截止日期為當年十二月15日。一旦錯過此限期,該等虧損就只能用於抵銷在舊機構所產生的收益。如果在未取得證明的情況下,直接結束整個帳戶,該虧損池實質上便會變得毫無用處。
您的免稅額指示同樣不會隨之轉移。您須向新經紀商重新提交一份,並相應調低舊有的一份,使您在所有銀行的免稅額總和,維持在每年上限之內。現行金額及具體手續,載於聯邦中央稅務局的網站。
奧地利:沒有通知,轉倉就等同出售
根據§ 27 EStG,奧地利在預設情況下,會將證券從託管帳戶中移出視為一項處置。在同一間本地銀行內,將證券於同一人名下的兩個帳戶之間轉移是沒有問題的。但一旦更換託管機構——尤其當目的地在海外時——該項轉移便會被視為應課稅的變現,除非您指示轉出機構向稅務機關申報所需資料,或同意將您的資料轉交對方。
實例說明。 假設您將一個價值EUR 60,000、當中包含EUR 15,000未變現收益的投資組合,轉移至奧地利境外的一間經紀商。如正確提交通知:毋須繳稅,您的購入成本亦會一併轉移。如未提交:則須就EUR 15,000繳納27.5%,即EUR 4,125的KESt——僅僅因為表格上一個沒有剔選的方格。這是德語地區證券保管中,最昂貴的一個方格。
反方向的情況——由海外經紀商轉移至奧地利銀行——則會帶來另一個問題。新銀行需要您的購入成本資料,以便日後正確計算KESt。如果無法取得該等資料,銀行便須採用替代價值,而您須透過報稅表更正差額。建議您主動將購入憑證送交新機構,而不是寄望資料會自動送達。
瑞士:稅務中性,只有繞路才會產生成本
對瑞士私人投資者而言,轉倉是最不成問題的情況。私人資產的資本收益本來就獲豁免課稅,因此根本沒有未變現收益需要變現,更換託管機構亦不會帶來任何影響。證券轉讓印花稅同樣不適用,因為純粹的保管轉移並不涉及擁有權的變更。
只有當您繞道先出售、再重新買入時,成本才會出現。如透過瑞士證券交易商執行,便須繳納轉讓印花稅——投資者須承擔法定稅率的一半,即瑞士證券0.075%、外國證券0.15%,而且這項操作的買賣兩邊都要各繳一次。
實例說明。 一個價值CHF 200,000的外國證券投資組合,被出售後在新經紀商以相同方式重新建立。印花稅:200,000的0.15%即CHF 300,出售一次繳付,購入亦須另繳CHF 300,合共CHF 600,另加兩次佣金及兩次買賣差價。如採用實物轉倉方式,則完全毋須負擔以上任何一項成本。
瑞士投資者真正需要留意的,是文件工作。申索35%預扣稅退還,須出示兩間機構就過渡年度發出的稅務結單。請在正式結束與舊銀行的關係之前,先向對方索取結單。
哪些持倉無法轉移
並非每項持倉都能安然渡過轉倉。以下類別預計會出現問題:
- 零碎股份。 它們只存在於個別經紀商自己的帳目之中,無法透過中央存管機構轉移。它們會被出售——在德國及奧地利會產生稅務後果。
- CFD差價合約、點差投注及類似的合約式衍生工具。 這些是您與特定經紀商之間的合約,並非證券。從概念上根本無法轉移;持倉必須平倉。
- 新經紀商並無提供的基金股份類別。 機構專用或經紀商專屬的份額類別,經常出現此情況。
- 孖展持倉及未平倉期權策略。 部分經紀商會轉移這些持倉,但許多不會,而局部轉倉有機會將一項已對沖的組合,變成非本意的無對沖持倉。
- 由經紀商託管的加密貨幣。 幾乎從不可轉移。
在提交申請之前,請逐項持倉核對清單。一項因三行持倉而卡住的全面轉倉,所耗費的時間,會多於一項經刻意規劃的局部轉倉。
是否值得?計一計數
應比較的是全年帳單,而不是宣傳用的佣金數字。以一個EUR 80,000的投資組合為例,每年十二張訂單,每張約EUR 3,000,另加EUR 20,000以美元計價的交易額。
| 項目 | 舊經紀商 | 新經紀商 |
|---|---|---|
| 保管費,每年0.20% | EUR 160.00 | EUR 0.00 |
| 訂單費,0.25%,最低EUR 9.90 | EUR 118.80 | EUR 24.00,劃一EUR 2 |
| 貨幣兌換 | EUR 300.00,按1.5% | EUR 50.00,按0.25% |
| 每年總計 | EUR 578.80 | EUR 74.00 |
節省金額為每年EUR 504.80。如果轉出機構按每項持倉收取EUR 25,而您持有十項持倉,轉倉便須一次過支付EUR 250,並在大約六個月內回本。如果投資組合是EUR 8,000而非EUR 80,000,以百分比計算的節省金額會大幅縮水,而轉倉費用卻維持不變——轉倉可能需要數年時間才能回本。
最多人低估的一項,是貨幣兌換。一張EUR 5,000訂單,按1.5%的加價計算,成本為EUR 75;同一張訂單按0.25%計算,成本則為EUR 12.50。經常買入美國上市證券的人,在這一項上所節省的金額,往往超過所有佣金加起來的總和。
八個步驟
- 1先開立並完全啟用新帳戶,才觸碰舊經紀商那邊的任何東西。
- 2索取結單,並逐行核對新經紀商是否有提供每一項工具。
- 3保存每一張購入憑證——它們是您對抗替代稅基的保障。
- 4在奧地利,如目的地在海外,須指示向稅務機關發出通知。
- 5在德國,如您有虧損池,須最遲於十二月15日前,向舊機構索取虧損證明。
- 6在新經紀商提交轉倉指示,每一行須列明ISIN及數量,並先暫停任何儲蓄計劃。
- 7當證券到達後,核實隨之轉移的購入價格,如有出入應立即提出異議。
- 8只有到此階段,才轉移現金、提交新的免稅額指示,並結束舊帳戶——不應提早進行。
何時原地不動才是更明智的做法
轉倉並非必然正確。有三種情況,會令較便宜的經紀商反而變成較差的選擇。首先,您會失去自動稅務處理:德國或奧地利的銀行會為您預扣稅款、抵銷虧損,並抵免海外預扣稅,而離岸經紀商則完全不會處理這些事務。如果您的會計師每年收取的費用,高於您在手續費上節省的金額,這筆帳在數學上便是負數。
第二,您會失去自己真正在使用的功能——例如正好適用於您那隻ETF的免費儲蓄計劃、某個特定交易所的使用權、零碎股份買賣,或電話落單服務。第三,您的投資組合規模太小,以百分比計算的節省,不足以抵銷固定的轉倉成本。在這些情況下,較誠實的做法,是與現有經紀商重新商討條款,或者開立新帳戶,將新資金投放到那邊,同時維持現有持倉不變。
實際應該怎樣做
- 1計算您真正的全年帳單——保管費、佣金、貨幣兌換、儲蓄計劃——而不是單單比較宣傳價格。
- 2事先確定哪些持倉無法轉移,並有意識地決定將其出售還是保留。
- 3完成各國特定的手續:奧地利的通知、德國的虧損證明、瑞士的稅務結單。
- 4在您失去舊帳戶的存取權之前,將所有購入憑證存檔備份。
- 5將轉倉安排在市況平靜的時期進行,而不是安排在年底前——那時各項限期及處理積壓會同時出現。
- 6在股息、全年稅務證明及餘下現金全部到達之前,暫時保留舊帳戶,並在等候期間留意有否收取閒置帳戶費用。
收費表及稅務細節會持續變動。在提交申請之前,請向兩間機構及相關稅務機關,核實兩間經紀商目前的條款及現行的稅務狀況。
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之用,並非投資、法律或稅務意見。
常見問題
預計需時一至四星期。在美國經紀商之間,透過ACATS系統,通常為五至六個營業日;在德國境內,通常為一至兩星期;跨境並涉及海外次託管人時,所需時間則會長得多。每一行持倉均分開轉移,在轉移期間無法買賣,因此應避免將轉倉安排在您預期會有買賣活動的期間。
在德國及瑞士,實物轉倉不會觸發任何稅項,因為並無出售行為發生。在奧地利,將證券從託管帳戶中移出,在預設情況下會被視為一項處置:如未向稅務機關發出通知、亦未同意分享資料,便須就未變現收益繳納27.5%的KESt。相反,如選擇出售後再重新買入,則會在德國及奧地利兩地,即時將所有未變現收益變現。
虧損會留在舊機構。如要在其他地方運用該等虧損,須向舊機構索取虧損證明——在德國須於有關年度的十二月15日前提出。過此限期後,銀行便無法再就該年度發出證明,而該等虧損就只能用於抵銷在該機構所產生的收益。如未取得證明便結束帳戶,虧損池實質上便會變得毫無用處。
這是立法者在銀行不知道您購入成本時所採用的後備方案。銀行會將出售所得的劃一30%,視為應課稅收益。以一宗EUR 20,000的出售為例,即代表假定收益為EUR 6,000,稅款約為EUR 1,582,即使真實收益其實只有EUR 2,000。只要備有購入憑證,您便可透過報稅表取回差額。
通常不可以。零碎股份只存在於經紀商的內部帳目之中,無法透過Clearstream、Euroclear或ACATS轉移。它們會在轉倉前被出售,並在德國及奧地利觸發稅項。如果儲蓄計劃令您累積了大量零碎股份,請在提交申請之前,先計算清楚具體數量。
不應該。請等待尚未收到的股息、餘下現金,以及最重要的全年稅務證明或結單全部到達之後才行動,因為您需要這些文件用於過渡年度。在等候期間,請留意有否閒置費或帳戶維護費,繼續在一個空帳戶上出現,並待一切齊備後,才正式結束該段關係。
相符的經紀商
廣告披露:如合作關係生效,我們可能會透過經紀商連結賺取佣金。提供者的條款適用。佣金不會影響我們的評級;付費刊登會另行標示為贊助內容。
Brokaro 上的內容僅供參考,並不構成投資、法律或稅務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