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算器
瑞士印花稅計算機
買賣證券時的 Umsatzabgabe:您應付的部分、全額,以及何時毋須繳付。
輸入
證券的實付價格(對價),即計算稅款的基礎。
只有當合約一方或中介為瑞士證券交易商(Effektenhändler,StG 第 13 條)時,交易才須課稅。
出售是另一宗交易,另有稅款。填 0 即不計算。
您於買入時應付的部分
CHF 15.00
交易金額的 0.15%,即全額稅款的一半
買入的全額稅款
CHF 30.00
交易金額的 0.3%,合約雙方合計
另一半
一般情況下,合約雙方各付一半。若對手方為外國銀行或外國證券經紀,其一半可免;瑞士交易商仍須繳付本身的部分(StG 第 19 條)。
由誰支付
稅款由瑞士證券交易商負責繳付。據 ESTV 所述,此稅幾乎總是轉嫁予客戶;您的服務商如何處理,請參閱其收費表。
其他金額下您應付的部分
按每宗交易計,適用於有瑞士證券交易商參與且證券並非豁免的情況。
| 交易金額 | 瑞士/列支敦士登證券 | 外國證券 |
|---|---|---|
| CHF 1,000 | CHF 0.75 | CHF 1.50 |
| CHF 5,000 | CHF 3.75 | CHF 7.50 |
| CHF 10,000 | CHF 7.50 | CHF 15.00 |
| CHF 50,000 | CHF 37.50 | CHF 75.00 |
| CHF 100,000 | CHF 75.00 | CHF 150.00 |
本計算的假設
- 稅率按 StG 第 16 條:發行人位於瑞士或列支敦士登的證券為 0.15%,外國證券為 0.3%,合約雙方各付一半。
- 計算基礎為對價,即買賣時實付的價格(ESTV)。
- 未計及:若干投資者的豁免(例如外國退休金機構或集體投資計劃)、專業交易商的交易存貨,以及新瑞士證券的發行。
- 亦未計及:為贖回而交還證券,例如基金贖回閣下的基金單位。此舉獲豁免 Umsatzabgabe(StG 第 14 條);在交易所出售則不獲豁免。
- 計算機並不說明個別服務商會否收取此稅。相關資料載於其收費表,以及(如已整理)我們的經紀商頁面。
並非稅務意見。計算機按法定稅率計算您輸入的數據。一切以您的成交單、服務商收費表及 ESTV 為準。
資料來源(擷取日期:2026年10月24日)
- ESTV: Geltende Steuern (Stand der Gesetzgebung: 1. Januar 2026), Ziff. 2.2.2 Verrechnungssteuer und 2.2.3.2 Umsatzabgabehttps://www.estv2.admin.ch/stp/ds/c-geltende-steuern-de.pdf
- ESTV: Umsatzabgabe kurz erklärthttps://www.estv.admin.ch/de/umsatzabgabe-kurz-erklaert
- ESTV: Eidgenössische Stempelabgaben (Stand der Gesetzgebung: 1. Januar 2024), Ziff. 4https://www.estv2.admin.ch/stp/ds/d-eidgenoessischen-stempelabgaben-de.pdf
注意: 這些計算器僅供參考,並不構成投資建議。 Brokaro 上的內容僅供參考,並不構成投資、法律或稅務建議。
計算方式
何時須繳稅
當合約一方或中介為瑞士證券交易商時,買賣應課稅證券(股票、債券、基金單位)須繳稅。瑞士證券交易商包括銀行、外國銀行在瑞士的總部及分行,以及專業交易商及中介,明確包括資產管理人及投資顧問。稅款由交易商繳付;據 ESTV 所述,幾乎總是轉嫁予客戶。
稅率與各付一半
發行人位於瑞士或列支敦士登的證券,全額稅款為對價的 0.15%;外國證券為 0.3%。一般情況下合約雙方各付一半:0.075% 或 0.15%。以 CHF 10,000 計,瑞士股票為 CHF 7.50,外國股票或外國 ETF 為 CHF 15.00。
何時毋須繳稅
若沒有瑞士證券交易商參與,交易毋須課稅,例如直接在海外經紀商買賣而沒有瑞士中介。此外,認購權、期權及貨幣市場工具的買賣,以及新瑞士證券的發行等,亦獲豁免。若對手方為外國銀行,只是其一半可免;您的一半仍須繳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