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密貨幣交易所還是經紀商?託管、成本與監管比較
真正決定性的是託管、成本及稅務,而非應用程式。MiCA 保障甚麼、不保障甚麼,來回交易實際成本多少,以及 ETP 為何有不同的稅務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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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短回答
加密貨幣交易所與經紀商之間的價格差距是真實存在的,但屬於次要因素。真正決定性的,是另外三個問題:私鑰由誰持有、若對方倒閉您的幣會如何、以及您所選擇的持有方式在您所在地如何課稅。
只要把這三點弄清楚,費用表上的差異便微不足道。若弄錯了,再多的費用節省都無法彌補——26% 的稅務差異,比 1.2% 的交易成本差異高出一個數量級。
自 2026 年七月 1 日起,歐盟的情況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明朗:MiCA 的過渡期已經屆滿。任何在歐盟向您提供加密貨幣服務的機構,均須取得加密資產服務商的授權,否則便完全不得提供該等服務。
五種不同的情況,都被稱為「買加密貨幣」
| 途徑 | 您擁有的是甚麼 | 由誰持有 | 破產時 | 歐盟監管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於 MiCA 授權交易所現貨交易 | 記入您帳戶的加密資產 | 交易所,通常存放於統一錢包(omnibus wallets) | 須與服務商自身資產分隔,且「不可用於分配予」服務商的債權人(MiCA Art. 70(1)) | MiCA 第五編 |
| 於經紀商或新型經紀商現貨交易 | 同上,通常透過次託管人 | 由經紀商指定的專門託管機構 | 同上,但鏈中有兩個對手方 | MiCA 第五編 |
| 加密貨幣 ETP / ETN | 以幣為抵押的債務證券 | 您一般的證券託管鏈 | 證券屬於客戶財產;發行人的抵押品作為後盾 | MiFID II,招股章程制度 |
| 加密貨幣差價合約(CFD) | 與經紀商之間的合約,不涉及任何幣 | 沒有人——因為根本沒有幣 | 對經紀商的無抵押債權 | MiFID II,ESMA 2:1 零售槓桿上限 |
| 自我保管 | 私鑰 | 您本人 | 沒有第三方可能倒閉 | 不受 MiCA 規管 |
市場推廣往往將這些選項描繪成同一種購買方式的不同版本。但在法律上,它們幾乎毫無共通之處。
託管:您實際擁有的是甚麼
MiCA 首次在整個歐盟範圍內規管加密貨幣的託管安排。當中有兩項條文,值得您記住其名稱。
第 70(1) 條規定,客戶持倉須與服務商自身資產分隔,並明確指出,託管中的加密資產「不可用於分配予加密資產服務商的債權人」。這是相較於 MiCA 生效前最核心的改善:您的幣並不構成破產財產的一部分。
第 75(8) 條規定託管人須就損失承擔責任——但同時設有責任上限,因為「加密資產服務商的責任,不得超過遺失的加密資產的市場價值」。間接損失不獲賠償,且就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設有例外。
而現在,來到廣告上永遠不會出現的部分:加密貨幣並無任何存款保障。 歐盟 EUR 100,000 的保障範圍,涵蓋的是存放於信貸機構的現金存款。各國的投資者賠償計劃,涵蓋的則是 MiFID II 所指的金融工具。一項既非現金存款、亦非金融工具的加密資產,兩者皆不涵蓋。您所享有的保障屬於產權性質——即資產分隔、財產獨立、責任承擔——而非保險保障。
實際影響:
- 您的歐元結餘與您的加密貨幣,受到的保障並不相同。 在持有銀行牌照的平台,或於銀行存放法定貨幣的平台,現金部分或可納入存款保障範圍。加密貨幣部分則永遠不受保障。
- 「儲備證明」並非審計。 Merkle 樹認證只能顯示某一時點的資產狀況,對負債、押記或集團架構均無法說明任何事情。
- 請查明次託管人是誰。 在經紀商的模式下,加密貨幣幾乎從不由經紀商本身持有。託管人的名稱、其授權狀況及所在司法管轄區,都應納入您的決策考量。
監管:MiCA 帶來了甚麼改變,以及如何查核
MiCA 第五編自 2024 年十二月 30 日起,適用於加密資產服務商。第 143(3) 條為已根據本國法律營運的服務商,設有一段過渡期,該過渡期最遲於 2026 年七月 1 日屆滿。自此之後,情況便只有兩種:獲授權,或不得營運。
您只須五分鐘,即可完成查核:
- 1於 ESMA 的登記冊,或於授予相關授權的本國主管機關的登記冊中,查核該服務商。
- 2查核您實際上是與哪一個法律實體訂立合約。大型平台往往設有多個實體;獲授權的歐盟實體,不一定就是您註冊頁面上所顯示的那一個。
- 3查核有關授權是否涵蓋您所需要的服務。託管、營運交易平台及提供交易所服務,屬於各自獨立的許可。
瑞士則不受 MiCA 規管。當地改由 FINMA 的授權制度、《DLT 法》,以及——就銀行而言——《銀行法》規管。這項實際差異相當重要:在提供加密貨幣服務的瑞士銀行,法定貨幣部分受存款保障涵蓋,而託管中的加密資產則可根據 DLT 法律實現財產分隔。一家沒有銀行牌照的獨立加密貨幣經紀商,則兩者皆不涵蓋。
成本:真正重要的是來回總成本
切勿只比較買入費用。真正重要的是完整的流程:存入、持有、提取。
| 成本項目 | 交易所 | 經紀商/新型經紀商 | ETP |
|---|---|---|---|
| 交易費用 | 按 Maker/Taker 收費表,按成交量分級 | 通常為百分比收費或點差加價 | 您一般的落單費用 |
| 點差 | 於盤口可見 | 經常不予公開 | 於交易所可見 |
| 持續成本 | 沒有 | 通常沒有 | 年度產品費用 |
| 存款 | SEPA 通常免費,以卡存入則收費高昂 | 通常免費 | 依經紀商標準收費 |
| 以幣提取 | 網絡手續費,由平台設定 | 往往完全不可提取 | 不提供 |
| 貨幣兌換 | 若該交易對並非以您的貨幣報價 | 若您的帳戶並非以您的貨幣計價 | 若該 ETP 並非以您的貨幣報價 |
實例 1——EUR 5,000 一買一賣
以 EUR 5,000 買入,其後以相同價格賣出:
| 模式 | 買入 | 賣出 | 來回總成本 |
|---|---|---|---|
| 每筆訂單 1.49%(例如 Revolut) | EUR 74.50 | EUR 74.50 | EUR 149.00 |
| 開倉及平倉各 1.00%(例如 eToro,入門級別) | EUR 50.00 | EUR 50.00 | EUR 100.00 |
| 0.25% 的 Taker 費用 | EUR 12.50 | EUR 12.50 | EUR 25.00 |
| 0.10% 的 Taker 費用 | EUR 5.00 | EUR 5.00 | EUR 10.00 |
最貴與最便宜之間的差距,在 EUR 5,000 的本金上達 EUR 139,相當於投入資金的 2.8%。若您持倉多年,這個差距尚可承受。但對於每年轉手十二次的人而言,這筆金額便會由 EUR 120 變成 EUR 1,788。
有一點經常被忽略:在部分服務商之下,總成本根本無法確定。舉例來說,Trade Republic 並不公開其就加密貨幣所收取的點差,因此加密貨幣訂單的完整成本,無法從其收費表中推算出來。這並非指控——而是提醒您,應核對您實際成交的價格與執行當刻某一參考交易所的價格。
實例 2——ETP 或幣,持有三年
以 EUR 5,000 為例,持有三年,價格保持不變。就 ETP 而言,假設年度產品費用為 1.00%——實際數字請於產品重要資料文件中「持續成本」一項查閱——另加每筆訂單 EUR 1。部分經紀商會在加密貨幣 ETP 上另加點差加價;例如 Scalable Capital 在其免費級別收取 0.99%,在 Prime 級別則收取 0.69%。
- ETP: EUR 1 買入 + EUR 1 賣出 + 3 × EUR 50 產品費用 = EUR 152。若雙邊各加收 0.99% 的加價,即再加 EUR 99,合共 EUR 251。
- 交易所上的幣,按 0.25% 計: EUR 12.50 + EUR 12.50 = EUR 25,另加您轉為自我保管時可能產生的任何網絡手續費。
單就成本而言,交易所明顯勝出。但在您就此下結論之前:在德國,稅務可能會扭轉這個結果——而且方向未必如大多數人所預期。
稅務的影響,遠大於費用
假設您投入 EUR 5,000,18 個月後獲利 EUR 7,000。
| 持有方式 | 德國 | 奧地利 | 瑞士(私人投資者) |
|---|---|---|---|
| 幣,持有超過一年 | EUR 0——根據《所得稅法》§ 23(1)(2) 免稅 | 27.5% = EUR 1,925 | 資本增值毋須課稅;持倉須繳付州財富稅 |
| 幣,持有不足一年 | 全數按您的邊際稅率課稅;以 42% 計算,約為 EUR 2,940 | 27.5% = EUR 1,925 | 同上 |
| 加密貨幣 ETP / ETN | 投資收益:於扣除 EUR 1,000 免稅額後,就 EUR 6,000 按 26.375%(已計入團結附加稅)課稅 = EUR 1,582.50 | 27.5% = EUR 1,925 | 同上 |
從中可得出以下重點:
德國。 《所得稅法》§ 23(1)(2) 中的一年規則,將加密資產視為「其他資產」——持有滿十二個月後,不論金額多寡,增值一律免稅。在一年之內,則適用 § 23(3) 第 5 句所定的 EUR 1,000 門檻。請注意:這是一項門檻,而非免稅額。一旦私人處分的總增值達到 EUR 1,000.01,全數金額即須課稅,而不僅是超出部分。同一條文的第 4 句,將適用期延長至十年,適用於資產被用作收入來源的情況;稅務機關公佈的立場是,此項延長並不適用於虛擬貨幣。這屬於行政指引,而非法律條文本身——若您進行質押或借貸,並打算依賴一年規則,請查核最新狀況或徵詢專業意見。一年規則本身多次成為政治爭論的議題;切勿假設五年後它依然存在。
奧地利。 《奧地利所得稅法》§ 27b 將加密貨幣視為投資收益,按 § 27a(1) 所定的 27.5% 特別稅率課稅,且完全不設持有期要求。有一點對您有利:將一種加密貨幣兌換為另一種,並不構成應課稅的變現。只有在兌換為歐元、兌換為其他資產,或用於支付服務時,才會觸發課稅。
瑞士。 私人動產的資本增值,對私人投資者而言一般毋須課稅(《聯邦直接稅法》第 16(3) 條)。作為交換,持倉須按年末估值繳付州財富稅。有兩個陷阱:一旦被重新歸類為專業證券交易商,結果便會完全逆轉;而質押或借貸所得的收入,屬於應課稅收入,而非資本增值。
就三地而言: 稅率及適用期間均會變動。在建立一個邏輯上取決於某個期限的持倉之前,請向您的稅務機關或顧問查核最新狀況。
申報:自 2026 年起,您已無所遁形
歐盟的 DAC8 指令自2026 年一月 1 日起生效。加密資產服務商須向稅務機關申報您的身份及交易資料——包括以法定貨幣及其他加密資產進行的購入與處分、轉帳、金額及單位數量——而各稅務機關其後會互相交換該等資料。「申報服務商」的定義,直接與第 63 條所指的 MiCA 授權掛鈎,但亦涵蓋雖未獲授權、但與歐盟有充分關連的服務商。
實際上:加密貨幣持倉幾近隱形的年代已經結束。請妥善保存購入日期及持有期間的紀錄——尤其在德國,因為一年期的計算是按每批交易分別進行,而舉證責任在您身上。
何時每種途徑並不適合
- 交易所並不適合,如果您持倉金額較小、永遠不會轉為自我保管,亦沒有意欲自行保存紀錄。所節省的費用,並不足以抵銷相關的額外工夫。
- 經紀商並不適合,如果您實際上希望能夠轉移這些幣。許多新型經紀商並不允許提取至個人錢包。您無法提取的,其實是一項價格報價,而非一項加密貨幣持倉。
- ETP 並不適合,如果您是德國的長線持有者。您等於是用一年後可能獲得的免稅,去交換 26.375% 的預扣稅——還要另加年度產品費用。
- ETP 適合,如果您希望在現有的證券帳戶內取得相關風險敞口、稅款自動預扣,且毋須管理錢包。這裡的便利性,有一個可精確量化的價格。
- 差價合約幾乎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適合用於持倉:您並不擁有任何幣、須支付隔夜融資費用,而且對經紀商只持有無抵押債權。ESMA 的零售槓桿上限為 2:1。
實際應該怎麼做
- 1從稅務出發,而非從費用出發。 先確定每種持有方式在您的居住國如何課稅。這項差異通常比任何費用差異大十倍。
- 2查核您的服務商是否已獲授權,於登記冊中查核,並確認您實際上是與哪個法律實體訂立合約。
- 3查明託管人是誰,以及您的幣是否可以提取至您自己的錢包。如果不可以,您就知道自己買了甚麼。
- 4計算來回總成本,而非只看買入費用——須計入點差、提取及貨幣兌換費用。
- 5將法定貨幣與加密貨幣分開存放。 切勿在加密貨幣平台上,留存超過下一次購買所需的歐元結餘。
- 6記錄每一次購入的日期、數量及價格。既然 DAC8 之下平台本來就會申報,您的紀錄正是讓您能夠質疑其版本的依據。
本文僅供資訊參考,並非投資意見。
常見問題
在獲 MiCA 授權的服務商之下,客戶持倉須與機構自身資產分隔,而 MiCA 第 70(1) 條規定,託管中的加密資產不可用於分配予服務商的債權人。從法律角度而言,您應該能夠取回這些幣。但這並不能保障您免受詐騙、紀錄錯誤或黑客入侵影響——就這些情況而言,第 75(8) 條將託管人的責任上限,設定為遺失資產的市場價值,而且僅限於其可控範圍內的事件。加密貨幣並無任何存款保障。
不涵蓋。存款保障計劃涵蓋存放於信貸機構的現金存款。投資者賠償計劃則涵蓋 MiFID II 所指的金融工具。並非金融工具的加密資產,兩者皆不涵蓋——而且 MiCA 本身並未設立任何賠償基金。如果您的平台將歐元結餘存放於銀行,該部分或可受保障;但加密貨幣部分則永遠不受保障。
通常是的,而且差距頗大。以 0.25% 的 Taker 費用計算,EUR 5,000 的來回總成本約為 EUR 25;相對之下,按每筆訂單 1.49% 收費的新型經紀商,成本則約為 EUR 149。有兩點須留意:部分經紀商並不公開其點差,因此實際差距可能比收費表所顯示的更大;而且費用往往並非最關鍵的數字——持有方式的課稅方式,通常才是。
不相同。直接持有的幣,屬於《所得稅法》§ 23 所指的「其他資產」:持有滿一年後即可免稅。ETP 或 ETN 屬於債務證券,因此其增值一般按 § 20 歸類為投資收益,須繳付 25% 預扣稅另加團結附加稅,而不論您持有多久。就某些附有實物交付權、以實物支持的結構而言,曾有意見認為可適用 § 23 的待遇;惟此說法具爭議,未經稅務意見,不應作為規劃的依據。
MiCA 第 143(3) 條所定的過渡安排已經屆滿。凡在 2024 年十二月 30 日之前,已根據本國法律營運的服務商,均可在此之前無需 MiCA 授權而繼續營運。自該日期起,任何在歐盟提供加密資產服務的機構,均須取得加密資產服務商的授權。請於登記冊查核您的服務商——特別是要核實您實際上是與哪個法律實體訂立合約。
是的。DAC8 自 2026 年一月 1 日起,已要求服務商向稅務機關申報;但這並不影響您本身的申報義務。有關申報並不能取代您的報稅表——它只是讓稅務機關可以據以核對。請按每批交易分別保存日期、數量、價格及成本基礎的紀錄;在德國,一年期的計算是按每批交易分別進行,而舉證責任在您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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